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鲜明指出:“新征程上,全党必须保持道不变、志不改的定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排在首位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工运事业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起来的,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工会矢志不渝坚持的优良传统,也是工会旗帜鲜明坚持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
105年来,党一以贯之把领导工人运动作为重要任务,工会始终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纲领为纲领,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第一个决议明确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8月,党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领导工人运动的第一个公开机构。1925年5月,在党领导下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标志着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在政治与组织上的统一。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历届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都旗帜鲜明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1953年5月,中国工会七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在总纲中鲜明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此后中国工会章程多次修改,这一原则始终是开宗明义的。1992年4月,修改后的工会法把党对工会的领导及其方针、政策法律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召开首次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其基本内涵“八个坚持”的第一个就是“坚持党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2025年4月28日,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对100年来党领导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宝贵经验作了深刻总结,排在首位的也是“坚持党对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用“众星拱月”“要月明星灿,不能月明星稀”等形象比喻,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等科学论断,为工会坚持党的领导举旗定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历史深刻启示我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不能偏离。中国工人运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工运事业才能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生机勃勃向前发展。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工会工作的制度机制,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