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大学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经教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校工会复审,以下职工符合租住公租房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9日—5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校工会综合科反映。
序号
姓名
职工号
所在单位
备注
1
赵勇翔
20254002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
明 浩
20250046
数学与统计学院
贵州大学工会
2026年5月9日